招聘服务 招考信息

岗位要求
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好,事业心责任感强,热心禁毒事业,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服从岗位调配。

2、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。确有禁毒专业特长,热心禁毒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聘用。

3、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,善于与人接触,身体健康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,具备禁毒法律法规、信息化、毒品预防宣传等基本知识。

4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:

1)具有一定的心理学、医学、精神病学、社会管理等专业知识;

2)具有禁毒戒毒工作经验;

3)有公、检、法、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。
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录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:

1)参加过邪教组织的,或有吸毒史,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,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;

2)曾从事专职社区禁毒工作被辞退的;

3)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专职禁毒工作的。

联系方式

咨询电话:022-66312313   022-66279289